作者:國家稅務總局
來源:網絡
日期:2021-11-15
答:考慮到居民個人可能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境外取得 多項所得,在取得后即申報不僅增加了納稅人的申報負擔, 納稅人也難以及時從境外稅務機關取得有關納稅憑證,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(guī)定,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應在取得 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內進行申報并辦理抵免。
以上回復作為國家稅收政策宣傳,內容僅供參考,具體情況應以當?shù)刂鞴芏悇諜C關要求為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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